駕駛證是開車上路的必備證件,無證駕駛“駛”不得,這是所有駕駛人都知道的常識。有些人因某些原因沒有駕駛證,竟然變造駕駛證,這位司機因此攤上了大事。11日,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了這起違法行為。
5月9日,呂梁市孝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無證大貨車司機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。當日上午9時34分許,孝義交警南陽中隊民警在轄區340省道40公里處執勤時,發現一輛號牌為滬F××××3的紅巖牌重型半掛牽引車形跡可疑。這輛車由西向東行駛至該處,見有民警,司機便下意識輕踩了一腳剎車,中隊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。當該駕駛人王某出示駕駛證時,執勤民警發現其駕駛證信息異常,隨即通過人口信息查詢網進行戶籍比對,發現駕駛證照片與戶籍照片不符,于是將駕駛人帶回中隊接受調查。
經登錄全國公安交通綜合應用平臺查詢,民警發現駕駛人王某此前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一問才知道,王某撿到別人的駕駛證后,原想著將照片換成自己的,上路駕駛便可蒙混過關,殊不知自己的小聰明被民警一眼看穿。據此,中隊民警依法收繳了王某持有的假證,并依法對王某無證駕駛以及使用偽造、變造駕駛證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7000元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決定。目前,此案以移交至孝義市公安局南陽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。
交警介紹,王某這一行為屬于變造駕駛證,那偽造和變造有什么區別嗎?根據字面意思來說,偽造是造假以前沒有,造一個假的,變造就是在之前真的基礎上進行涂改造成假的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,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15日以下拘留,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交警提醒,駕駛人員應當依法獲取駕駛證,而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偽造或變造駕駛證,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交通法規,也給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帶來威脅。
來源:山西晚報
太原